告白。
結婚這天,他剛滿三十五歲,而她正好是二十九歲。
認識了八年,終身之事卻早在八年前敲定。
他閉了閉眼睛,在新郎休息室裡養神,卻不是因為緊張,而是塵埃落定的釋然,並有些期待:都說女人最美麗的模樣,便是步入禮堂的時刻;但是他喜歡的人不愛胭脂水粉,也討厭花一個下午的時間打扮……
待會兒,她會是什麼樣子呢?
睜眼,鏡子映照俊秀得幾乎算是姣好的側臉,一身剪裁合宜的西裝,白手套掛在椅背上頭,拾起置於桌面的單只耳環,鑲著半顆米粒大小的古玉,仍舊閃爍柔軟的微光。
就像他們允諾彼此的時候。
他。
上班族的消遣不多,但是童年養成的閱讀習慣,讓一向節儉的他,難得大手大腳地買了不少線上閱讀軟體,把各種小說或漫畫下載到手機裡,做為忙裡偷閒的小小犒賞。
他收納的文章什麼題材都有,甚至參雜些許同性之間的禁忌感情──他是同志,隱藏得很好,對外,如履薄冰。
若是被發覺,會引來什麼樣的人暫且不說,最親密的家人,會用什麼樣的眼光看待他?除了喜歡同性這點,他與常人無異,又如何能承受被具有血緣的父母厭惡?
傳聞,有同志出櫃,告知家人自己的性取向,雖然剛開始無法接受,可是後來慢慢理解,並且認同。但那樣的幸運,不一定屬於他──不是不相信家人對自己的愛,而是明白,家人從得知他的性取向後,所感到的困惑茫然,一直到憤怒痛恨,這段過渡期,遠比他所想像得來得長。
偶爾,他會試著觀察女孩子,柔軟的肢體,溫熱的唇,卻覺得反胃。
痛苦至極的時候,他也會想,愛上一個人明明是可喜的事,為什麼卻要為此皺眉呢。
她。
大學生的生活很好。扣除掉念書的時間,休息的時間,玩樂的時間……剩下的,全部屬於她創作的世界。
在網路中註冊了一個又一個帳號,眺望嘆息的燈塔,抵達荒蕪的彼方,向認識或不認識的人說故事,她什麼都寫,也什麼都聽。
每個人都有故事。她有幸體會到文字的魅力,並且運用得還算得心應手,因此她聽,也說,然後遇見更多有故事的人,例如他。
她的聯絡方式只有電子郵件,不常使用,就算看見了,也不一定有所回應──特別寫信來罵她的無聊人士可不少,仗著「消費者付費」的光環,頤指氣使地要求接下來的劇情必須讓某個角色大發神威……轉手就把信件扔到垃圾桶。
一邊清理信箱,一邊啃著充當晚餐的麵包,點開新寄來的電子郵件,她看了一會兒,發給對方打工的便利商店地址,說明自己值大夜班,要是有話想聊可以過來。
來也好,不來也罷,反正只要有人渴望傾訴,她都會在。單純只是因為,喜歡說故事的人,也喜歡聽故事;而喜歡聽故事的人,渴望從冥冥命運朦朧的薄霧之中,看見自己的歷程,尋得虛妄的安慰。
他。
懷抱著不知名的情感,他去了。
大半夜的,騎著低調的機車,在他持續關注、並保持聯繫的創作者給他的地址,看見那個穿著制服,正在打掃店面的大女孩,站在塑膠椅子上,踮高腳尖,試圖用抹布擦乾淨邊角的灰塵,搖搖欲墜。
本來想趕緊停好機車去幫忙,沒想到一回頭,她已經摔在地上,默默地揉著屁股,起身進去店裡,拿了長柄器具出來。
「一開始就拿出來用不好嗎?」
「秘密武器太早曝光,會被反撲的。」她隨口回應,聽見他忍不住的笑也不反駁,自顧自地擦窗。
他走進店裡,探出頭來:「可以來包菸嗎?」
「抽菸對身體不好。」話是這麼說,收好了打掃用具以後,她還是從架上拿了他想要的菸,刷碼結帳。「請出去抽,謝謝。」
「不,打火機忘帶了。那麼邊邊角角的地方,不擦也沒關係吧?」
「因為是細節,擦過了才算真的乾淨。」斜過身子看了一眼,決定給瓶裝飲料補貨,聽見門口的鈴聲,便下意識地喊了歡迎光臨。
望著她提著半箱飲品的身影,縱使因為沉重而三步一停,卻堅決不讓他幫忙……或許他們是同一類人,小心翼翼地捍衛他們的秘密,不允許厭惡的事物侵占心頭淨土。
她。
一群跑出來夜遊的學生鑽進便利商店,甚至還有幾個人外套下還穿著學校的制服,風風火火地占據了店內的飲食座位區,把他擠到旁邊。他們拿了泡麵,嘻皮笑臉的叫她老太婆,一會兒嫌熱水器的熱水不熱,泡麵泡不開;一會兒又嫌熱水燙得不行,湯沒辦法喝,要求免費提供冰咖啡。
垂眼,她守著收銀台,補貨之餘,任著那群學生鬧騰:終究是孩子,沒事,不必計較。出了社會,自然有人告訴他們什麼是禮貌。
然後他們發現了他,皮薄餡嫩的,娃娃臉的男人,並把他拽起來推搡著玩,她回頭,正巧聽見他們嘲諷他長成這個樣子,是不是同性戀云云──瞬間刷白的臉孔,哪怕是驚鴻一瞥,也沒有被她遺漏。
「出去。這裡不招待沒禮貌的客人!」
學生群一愣,不滿的叫囂在她說出學校名字之後偃旗息鼓,「需要拿監視器畫面和你們學校的人處理嗎?」
攆走這群欺善怕惡的學生,她拍了拍他的肩,說。
「……辛苦了。」
他。
或許是因為那句話直入人心,因為她拍肩表現的友善,因為那天克制不住的熱淚如傾……當他以為,自己可以「正常」的喜歡上這個願意為他橫眉豎目的大女孩,公司來了一個新同事,帶來從未有過的狂喜。
同事是初入社會的新鮮人,他身為前輩,理應多加協助。
於是,他手把手地教導不同文件的受理模式,時不時的自主加班,也是因為幫忙處理同事的業務,讓對方從生疏而熟練;回到家,他比從前還累得太多,沒再去找過她,當然也沒時間給她發電子郵件,聯繫變得似有若無。
買了宵夜,絕不忘給對方帶上一份,知道同事家裡有養寵物狗,就去惡補狗兒的飼養方式跟飼料等等,希望能多些話題;應酬之後,為了同事自告奮勇送他回家一事,而感到無上幸福。
原來愛上一個人,是這樣的感覺。
終於鼓足勇氣,想要邀對方去撞球間放鬆,同事卻露出抱歉的微笑,說,他已經和女朋友約好了。
頓時,他以為的曖昧訊息,鮮艷奪目的畫面,碎成一地玻璃碎片,折射他的自以為是,割裂所有的溫暖。
他怎麼會忘了,最易碎的東西,始終是人心。
她。
不久前和朋友出門逛街,她買了一個打火機,樣式簡單,漆黑的外殼鑲著銀邊,開闔機蓋的聲響清脆,這讓她很滿意。畢竟是大夜班,時常要一個人面對空蕩蕩的店面,偶爾還得服務喝得一蹋糊塗、東倒西歪的鬧場醉鬼,雖然不到大動肝火,但是也是挺煩躁的,這樣規律的聲音,能使她平靜下來。
「晚安。」她沒有喊歡迎光臨,因為他的模樣一點也不像來買東西的。
他去玻璃冰櫃拿了酒,結帳。她掃了眼,道:「你打算睡這裡?我們店裡不招待醉鬼,謝謝。」
「……都是假的。」眼睛紅紅的,像只兔子:「念念不忘又怎麼樣!」
她抬頭,理直氣壯。
「我寫的是故事,不是真相。」
重重地把刷過條碼的酒瓶頓在桌面,大眼瞪小眼一陣,他拿著酒出去,坐在階梯上,正是她清掃時摔倒過的地方。
其實他知道,不是每一個傾盡一切的追逐,都能換得最渴望的回顧。
也不是念念不忘,就必定有所回響。
他。
過了一會兒,她整理好店裡的東西,帶著微波過的熱牛奶出來,一屁股坐在他身邊,喀噠喀噠,打火機輕響。
「要火不?」
「菸忘帶了。」沒有心情搭話,他撇開臉,明知這不是她的錯,還是覺得不愉快。
他收藏的文章之中,她的作品是特別的,無論是異性還是同性、甚至只是單純的突發小品,都有讓他著迷的魅力,當她在網站上發佈文件,哪怕不能立刻閱讀,也會先下載到手機或平板閱讀器──大致能說出故事大綱,有些較為動人的情節、印象深刻的句子,也能倒背如流。
藉由電子郵件的聯繫,他來到她面前,直接體驗了她與其他女孩子的大不相同,「理智」。
她的敘述刻骨銘心,就算是極為幽微的隱密愛恨,都以旁觀者的姿態將之剖析,衡量,正視冷漠與蒼涼。
「……你所做的一切,只是為了感動自己。你不能強迫一個人愛上你,他沒有義務,你也不能要求。」她重複將打火機開關打開又闔上,喀噠、喀噠,寂寥的深夜之中,聽來分外討厭。
「沒有用的。你怎麼可能叫醒一個裝睡的人?」
她。
「我只為一個人寫過祭文。南康白起,一個網路小說家,男同志,跳湘江自殺了。不知道是不是真挑在他男朋友結婚那天,因為他的屍體過了幾天才被打撈到。」
捧著熱飲,若有所思地,說。
「他說,他可以等,等那個人到三十五歲,可是他在二十八的時候就死了,永遠也到不了三十五歲,於是,他會一直等下去。」
「算一算,他也已經超過三十六歲了,泡在那麼冷的水底,夠了。」
「……說這些做什麼?我又不會自殺。」醉意襲來,不耐地把剩下的酒全乾了,搖搖晃晃地站起來:「我才不傻。」
「打火機忘帶,菸也忘帶,你不傻?難不成你戒菸了?」
倘若遺忘零星的火花,失落微醺的煙霧,情感之所謂人,又有什麼意義?莫非自此以後,便戒除了愛?
她摘下自己右耳的耳環,遞給他:「目前為止,遇見的、聊得來的同志就只有你。八年後,如果你還是沒有找到值得你等待的人,我們就結婚。」
「八年為期,我等你到三十五歲。再怎麼心痛,我們都是站在同一邊的。我們,都要撐下去。」目光灼灼,無愛無恨,無喜無怒。「既然世界逼迫我們畫地為牢,與其過得這麼痛苦,不如找新的出路。我不辜負任何人。」
他目瞪口呆,像眼前的她突然長出三頭六臂,見狀,她索性直接幫對方戴上耳環。男同志默認的右耳。「懂你的人,會來找你;不懂你的人,就讓他們去說吧。不需要解釋,因為,那些好壞都與你無關。」
他。
結果,昨天就直接睡在店裡,還蓋著她的外套。她交接班之後,順便把他叫醒,趕回家洗澡再衝去公司上班,打卡完,拎著早餐到座位坐下,才有餘裕回想喝了酒的失態,反省昨晚的自己真是醉鬼,特別不可理喻的那種。
同事過來關心,他笑了笑帶過,仔細觀察,拿掉了心理的濾鏡,曾經歡喜的心情冷卻下來,平靜而空曠。
或許和理智談談戀愛也不錯,至少有理可循。
中午用餐時,他不再找同事一起,既然認清事實了。但是他卻神神祕秘地湊近,問他怎麼把耳環戴在右耳,那不是男同性戀的標誌嗎?他摸了摸耳環,「這是女朋友送的,她親手戴上,我可不能隨便移動。」
點點頭表示理解,同事還笑著和他談起了女友,距離拉近不少。
重新回到工作崗位,他傳了簡訊問她,自己是不是滿足了她其他隱藏條件,才會給他婚姻的希望?要知道,他是單純的同性戀者,她若嫁給他,等同守活寡……想要孩子的話,大概要仰賴試管嬰兒的技術了。
何況近年來,一些同性婚姻的法規冒頭,要是他真的找到了相愛相敬的另一半,並且可以結婚,她又將如何自處?
她的回覆很快就來,簡單交代人在醫院探病,等會兒再說。
她。
反觀站著削水果皮的她,上了年紀的老爺爺坐在床邊,小心地為相伴五十多年,如今纏臥病榻的情人按摩。枯瘦的手臂滿是歲月的痕跡,病人睜著眼睛,固執地望著老爺爺,默默地流淚。
因為病危而被醫生通知,來病房吵鬧的親戚們,有些是病人的兄弟姊妹,明明有了年紀,罵人還是中氣十足;甚至帶了小孩子,讓病房充滿噪音:不是對這一對老人家指指點點,就是覺得無聊而大哭,將場面攪和得更加混亂。
「你!我告訴你,你別想從我們手中拿到任何一毛錢!」
「他沒有半點遺產是給你的,你休想……」
「那什麼,同性婚姻?同性戀噁心死了!要是真的讓同性戀結婚,小孩怎麼來!就是因為有你們這種爛人,不生就算了,還要我們的小孩養──」
「怎麼不快點去死啊?你還有臉活著?」
其他床位的病人忍無可忍,請來了護士,讓護士和保全把激動的男女「請」出去,病房才回復了些許安寧。
「爺爺。」她喚了一聲,把擺好盤的兔子蘋果放在小桌上。
「同性婚姻啊……法案通過也好,不通過也罷,讓他們吵吧。」老爺爺開口卻宛如囈語,不變的只有對於病人的憐惜,牽著彼此的手,透過對方的眼睛,看見的仍然是俊秀美好的、少年模樣的自己。
也不過是,只有我失去了一切。
結婚這天,她正好是二十九歲,而他剛滿三十五歲。
認識了八年,終身之事卻早在八年前敲定。
喜歡,是理智地容許對方進入自己的生命,影響彼此的未來;愛,說白了就是瞎了眼,什麼也看不見,放任情緒主宰。
閉著眼睛讓新娘秘書化妝,被告知要換上另外的耳環時,她想了想,婉言拒絕,只在左耳戴著與他同樣的耳環──來自那對相偎多年,卻連放棄急救的文件都不能簽署的愛侶,古玉樸質地反射光亮。
他們的身分不可告人,不容於社會,可是,縱使搖搖欲墜、跌得鼻青臉腫,也要牽緊彼此的手,相伴到盡頭。他們的相處,並不是世界所認為的模樣。潔身自愛,寧缺勿濫──崎嶇的路途沒有捷徑,看不見終點,只確知對方依然陪伴在身旁,他們也是人,不是石頭的心,不是虛妄的溫情。
他們可以相守,終其一生,只愛上一個人,無關背叛、子嗣,或是財產。
走過了八年,每個細節都鄭重其事,給予相伴到老的承諾。
他與她並肩同行,直到沒有愛的禮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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